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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自治州全面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工作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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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新疆自治区其他机构  
【发文字号】 博州政发〔2005〕57号
【发布日期】 2005-12-20
【实施日期】 2005-12-20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自治州全面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人民政府,阿拉山口口岸管委会,赛里木管委会,州人民政府各部门:

  现将《自治州全面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二○○五年十二月二十日

自治州全面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自治州矿产资源开发管理,解决当前矿产资源开发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根据自治区全面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电视电话会议、《关于印发自治区全面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工作方案的通知》(新政发[2005]107号)精神,结合我州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工作的指导思想和原则

  矿产资源是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物质基础。我州矿产资源较为丰富,其开发利用在实施优势资源转换战略,加快推进新型工业化建设中具有重要地位,对自治州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分重要。近年来,全州矿业经济取得长足发展,但矿山布局不尽合理、经营粗放、浪费资源、破坏环境等问题依然存在。整顿矿产资源开发中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规范矿产资源开发活动,建立和维护良好的矿产资源开发秩序,是实现矿产资源合理开发、确保安全的重要措施,对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提高矿产资源对自治州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保障能力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各地、各部门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进一步提高对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工作重要性、紧迫性和艰巨性的认识,将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作为一项事关全局的重要任务抓紧抓好,推动自治州矿业走出一条科技含量高、经济效益好、资源利用率高、环境污染少、安全有保障、人力资源优势得到充分发挥的新路子。

  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要坚持统一部署、依法推进、分步实施的原则;突出重点矿种、重点问题,点面结合的原则;时间服从质量的原则。

  二、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的目标

  严格遵循“在开发中保护,在保护中开发”的总方针,正确处理好整顿与发展、局部与全局、当前与长远的关系,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矿产资源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加大执法力度,切实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坚持依法行政,并运用经济手段,全面开展以铜、铁、石灰岩、砖瓦粘土、片石、砂石料等为重点的矿产资源开发秩序整顿和规范行动。2007年,全面完成整顿和规范各项任务,使无证勘查和开采、乱采滥挖、浪费破坏矿产资源、严重污染环境等违法行为得到全面遏制;越界开采、非法转让探矿权和采矿权等违法行为得到全面清理,违法案件得到及时查处;矿山安全生产各项措施得到全面落实;破坏生态环境现象明显减少;矿山布局不合理的状况得到明显改善,矿产资源开发利用规模化、集约化、科学化程度明显提高;基层监管到位,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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