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交通局等部门《全市渡口渡船旅游船安全管理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辖市、区人民政府,镇江新区管委会,市各有关单位: 市交通局、市安监局、镇江海事局制定的《全市渡口渡船旅游船安全管理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五年十二月二十日 全市渡口渡船旅游船安全管理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为全面落实交通部、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开展渡口渡船专项整治规范渡口渡船安全管理的意见》(交海发(2005)324号)、《关于印发渡口渡船安全管理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交海发(2005)412号)及全省渡口渡船安全管理专项整治工作会议要求,结合我市渡口渡船旅游船安全管理实际,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按照科学发展观要求,认真贯彻落实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为依据,狠抓安全责任落实、狠抓安全源头管理、狠抓重点隐患整改,全面加强我市渡口渡船旅游船安全管理;坚持“全市统一部署,县乡政府负责具体实施,部门指导协调,各方联合行动,新闻媒体积极参与”和“标本兼治、着力治本,突出重点、强化监管”的原则,努力建立健全长效机制,不断提高水上交通安全管理水平。 二、整治对象和范围 全市范围内的所有渡口、渡船、旅游船以及与其活动有关的单位、个人。重点是乡镇渡口、渡船、长江客、汽渡、风景旅游区船舶和渔船、非载客船载客的船舶。 三、整治目标 1.辖市(区)、乡(镇)人民政府渡口、渡船的安全管理责任得到全面落实; 2.渡口、渡船、旅游船安全事故隐患得到有效整改和消除,安全管理水平明显提高; 3.渔船、农用自备船等非渡运船非法渡运和私渡行为得到全面遏制; 4.有条件的地方推行撤渡建桥工程,加大渡口渡船更新改造工作力度; 5.渡口、渡船安全管理达标合格率达到100%,内河安全文明渡口和长江“文明平安渡线”创建数量达60%; 6.建立健全渡口、渡船、旅游船安全管理应急救援体系,突发事件应急处理能力明显提高; 7.遏止重特大渡运安全事故的发生; 8.建立健全以辖市(区)乡(镇)政府负责制为核心,以交通、安监等部门安全监管为重点,以海事机构执法监督为保证的渡口、渡船、旅游船安全管理长效机制。 四、组织机构 这次专项整治活动范围广,涉及部门多,时间跨度大。为加强对这项工作的领导,根据市政府意见,成立全市渡口渡船、旅游船安全管理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建立联席会议制度,由市交通局牵头,成员单位包括市委宣传部、市安监局、镇江海事局、农林局、口岸与港口局、公安局、旅游局、园林局、水利局、镇江质量技术监督局。在市地方海事局(镇江市桃花坞四区10号)设立整治办公室,负责具体工作。郜大浩任办公室主任,严春贵、蒋永龙、赵永富任副主任。各成员单位确定一名分管领导负责该项工作,并指定一名联络员。分管领导和联络员名单于12月31日前报领导小组办公室。各辖市(区)也要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 五、方法与步骤 (一)组织动员、宣传发动阶段(2005年11月10日至2005年11月20日) 主要任务:召开专题会议,层层动员发动。充分运用各种宣传媒体,广泛开展宣传教育活动,营造声势,为整治活动的顺利开展创造良好的氛围。 (二)检查摸底,建立台帐阶段(2005年11月21日至2005年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