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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州市财政局、监察局关于集中采购代理机构监督考核暂行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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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广东省惠州市其他机构  
【发文字号】 惠财采购〔2005〕6号
【发布日期】 2005-12-20
【实施日期】 2005-12-20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惠州市财政局、监察局关于集中采购代理机构监督考核暂行办法
惠财采购〔2005〕6号
 
 
 第一 为了进一步加强对集中采购代理机构的监督管理,规范我市政府采购行为,提高集中采购活动的效率,保障集中采购代理机构的工作服务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财政部、监察部关于《集中采购机构监督考核管理办法》,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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