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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徐州市人民政府信访事项复查复核办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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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江苏省徐州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徐政办发[2005]168号
【发布日期】 2005-12-20
【实施日期】 2005-12-20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徐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徐州市人民政府信访事项复查复核办法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公司),市各直属单位:
  《徐州市人民政府信访事项复查复核办法》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徐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五年十二月二十日

徐州市人民政府信访事项复查复核办法

  第一条 为维护信访人的合法权益,规范信访事项复查、复核程序,根据国务院《信访条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信访人对县(市、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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