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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2006年本市无偿献血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字体:
【发布部门】 上海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沪府办发〔2005〕37号
【发布日期】 2005-12-20
【实施日期】 2005-12-20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2006年本市无偿献血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沪府办发〔2005〕37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关于2006年本市无偿献血工作的实施意见》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执行。
 

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五年十二月二十日

关于2006年本市无偿献血工作的实施意见

  根据2004年卫生部提出的“3至5年实现全国无偿献血100%,自愿无偿献血80%”的总目标,结合本市血液供需情况和献血工作发展趋势,2006年本市无偿献血总量确定为38万人份(每人份200毫升)。其中,从流动采血车、献血屋和高等院校等渠道募集自愿无偿献血量19万人份,从社区、企事业单位等渠道募集无偿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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