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堰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十堰市市直2006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十堰市市直2006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十堰市市直2006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 一、政府集中采购目录 (一)货物类 1、一般设备 计算机、打印机、传真机、复印机、速印机、投影仪、扫描仪,摄影、摄像器材,空气调节设备(含除湿设备),电视机、电冰箱、洗衣机、吸尘器、碎纸机,办公家具,学校、科研和医疗专用家具。 2、交通工具 轿车、越野汽车、卡车、旅行车、大客车,救护车、洒水车、道路清扫车、垃圾车,工程汽车、工具汽车、消防车、警车、通讯和广播用车、其他专用汽车,摩托车,船只。 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