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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市人民政府关于认真做好2006年新年春节期间拥军优属工作的通知
【字体:
【发布部门】 山东省淄博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字号
【发布日期】 2005-12-20
【实施日期】 2005-12-20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淄博市人民政府关于认真做好2006年新年春节期间拥军优属工作的通知


  2006年新年春节即将来临。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做好新年春节期间的拥军优属工作,进一步增强军政军民团结,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促进全市政治经济形势更快更好地发展,特作通知如下:
  一、认真组织开展拥军优属宣传,营造拥军优属工作的浓厚氛围。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刻认识做好拥军优属工作、增进军政军民团结的重要意义,进一步维护军地和谐相处的大好局面和全市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新年春节期间,要深入抓好以爱国主义为主题的拥军优属教育,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新闻媒体,开展多种层次、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大力宣传革命功臣建立新中国的伟大功绩;大力宣传人民解放军、武警官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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