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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06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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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吉林省其他机构  
【发文字号】 吉政办明电[2005]114号
【发布日期】 2005-12-20
【实施日期】 2005-12-20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06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
吉政办明电[2005]114号


各市(州)、县(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各直属机构:
  现将《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06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按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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