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溪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中心城区道路车辆通行管理的通告 现公布《玉溪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中心城区道路车辆通行管理的通告》,自2005年12月20日起施行。 二OO五年十一月二十三日 玉溪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中心城区道路车辆通行管理的通告 为加强玉溪市中心城区道路交通管理,提高城市道路的通行能力,确保城区道路安全、畅通、有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玉溪市中心城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规定(试行)》等法律法规,结合中心城区道路交通实际,经市政府同意,决定对城区部分道路的车辆通行进行调整,现通告如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