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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转发关于《广东省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二条、第十三条理解问题的答复函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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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广东省广州市其他机构  
【发文字号】 穗劳社工伤〔2005〕5号
【发布日期】 2005-12-21
【实施日期】 2005-12-21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广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转发关于《广东省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二条、第十三条理解问题的答复函的通知
(穗劳社工伤〔2005〕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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