巩义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巩义市煤炭资源整合关闭矿井方案》的通知 巩政〔2005〕72号 各产煤镇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 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严厉打击非法和违法生产煤矿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决定》(豫政(2005)48号)和《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转发<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严厉打击非法和违法生产煤矿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决定>的通知》(郑政明电(2005)34号)的有关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巩义市煤炭资源整合关闭矿井方案》,现印发给你们,并提出如下要求,请一并认真执行: 一、切实搞好煤矿基本情况调查工作 各产煤镇人民政府要尽快组织有关人员,摸清辖区内非法煤矿、违法生产煤矿、资源整合单独保留煤矿、技改煤矿、关闭井筒的底子。对非法矿井要彻底关闭,对违法生产矿井要按照《决定》,严厉打击,决不能心慈手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