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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市人民政府关于认真做好2006年春运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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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湖北省武汉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武政〔2005〕59 号
【发布日期】 2005-12-21
【实施日期】 2005-12-21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武汉市人民政府关于认真做好2006年春运工作的通知
武政〔2005〕59 号


各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通知精神,2006年春运工作从2006年1月14日开始,到2月22日结束,共计40天。据预测,2006年春运期间,武汉地区旅客发运量将达到1329.7万人次,比去年同期增长3.2%。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十六届五中全会、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及国家发展改革委通知精神,促进和谐社会建设,认真做好2006年春运工作,满足广大旅客的出行需要,保障人民群众欢度新春佳节,同时兼顾货物运输,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可持续发展,经研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思想认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春运工作事关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大局,做好春运工作,不仅是人民群众的愿望,更是各级政府应尽的职责。因此,各区、各有关部门和交通运输单位要高度重视春运工作,努力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按照“以人为本,安全第一,以客为主,快捷方便”的原则,全力以赴做好春运的各项组织工作。由于春运工作涉及面广、工作量大,为切实加强对此项工作的组织领导,决定成立由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尹维真任组长,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罗国风、市交委主任黄蔚堂任副组长,市交委副主任张兴礼、市公安局副局长夏志钢、市城管局(市执法局)副局长罗时春、市民政局副局长王献良、市工商局副局长苑治平、市卫生局副局长李燕、市旅游局副局长陈伟华、市劳动社保局纪检组长徐良俊、武汉警备区副参谋长刘超英、武汉铁路局副局长丁孔信、南方航空公司湖北分公司副总经理孙宜章、东方航空武汉有限公司副总经理鲁晖、武汉天河机场公司副总经理甘相田、市邮政局副局长叶剑龙、省电信公司武汉市分公司副总经理刘安军、武汉供电公司副总经理陈玉进、市交通控股集团公司董事长吴克利、武汉港务集团公司副总经理贺德安、市公交集团公司副总经理吴建勇、市交委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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