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阳县人民政府关于建立人口福利基金完善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的意见 宁政发〔2005〕79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市以上驻宁各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进一步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决定》(鲁发[2005]17号)和市委、市政府《关于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进一步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意见》(泰发[2005]17号)精神,进一步完善和规范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促进全县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协调可持续发展,特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建立宁阳县人口福利基金的重要意义 建立人口福利基金,进一步规范补充、完善整合多元化的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是依法做好新形势下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制度保障,对于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积极平抑第四次人口出生高峰,稳定低生育水平,提高广大人民群众对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满意程度,调动广大育龄群众自觉实行计划生育的积极性,促进全县经济社会快速协调可持续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二、人口福利基金的组成 宁阳县人口福利基金由计划生育奖励金、计划生育公益金、计划生育救助金组成。 (一)计划生育奖励金。晚婚晚育奖励,由村(居)制定奖励办法;农村独生子女父母奖励金纳入乡镇财政预算;符合二孩生育政策具备生育二孩条件自愿报名终生只要一个孩子的家庭奖励。资金由县、乡、村三级分别负担,对县级承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