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全国公用事业单位推行办事公开制度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的意见 各区人民政府,各有关单位: 12月14日,全国公用事业单位推行办事公开制度电视电话会议在北京召开,中共中央书记处书记、中央纪委副书记何勇、国务委员兼国务院秘书长华建敏出席会议并讲话,中央纪委副书记、监察部部长李至伦主持会议。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丁国炎在厦门分会场收看了电视电话会议。为了贯彻全国公用事业单位推行办事公开制度电视电话会议精神,进一步推动我市的公用企事业单位(我市的现状为公用企事业单位)办事公开工作,经市政府同意,提出以下贯彻意见。 一、提高思想认识,扎实开展工作 公用企事业单位的工作事关千家万户,与经济社会发展紧密相连,与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息息相关。推行公用企事业单位办事公开制度,是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具体体现;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客观要求;是坚持和发展社会主义民主,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现实需要;是促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