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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阳市人民政府关于认真做好第二次农业普查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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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湖南省岳阳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岳政发[2005]32号
【发布日期】 2005-12-21
【实施日期】 2005-12-21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岳阳市人民政府关于认真做好第二次农业普查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岳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南湖风景区、屈原管理区,市直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二次全国农业普查的通知》(国发(2005)13号)和《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认真做好第二次农业普查工作的通知》(湘政发(2005)20号)文件精神,组织好全市第二次农业普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普查的目的和意义
  农业普查是一项重大的国情国力调查。此次农业普查主要是为了进一步查清我国农业、农村和农民的发展变化情况,掌握我国农业生产、农田水利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农村劳动力转移等方面的基本信息,为研究确定国民经济发展战略和规划,制定各项社会政策提供依据。我市是农业大市,农业不仅对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有着十分重要的影响,而且在全省产业统筹布局中占有重要地位。搞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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