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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新乡都市区及拓展区各类规划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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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河南省新乡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新政办〔2005〕194号
【发布日期】 2005-12-21
【实施日期】 2005-12-21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新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新乡都市区及拓展区各类规划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
  为贯彻省委、省政府中原城市群规划纲要,推进核心区之一新乡市的建设,政府要求各有关责任单位要抓紧组织人员,认真做好新乡都市区总体规划、新乡都市区及拓展区专项规划、县(市)城区规划和产业聚集区规划工作。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中原城市群新乡都市区总体规划(市发改委)
  二、都市区及拓展区各类规划(市发改委总牵头,督促有关部门落实)
  (一)各县(市)城区规划(市规划局牵头)
  (二)都市区及拓展区产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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