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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善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嘉善县农民信箱工程实施意见》的通知
【字体:
【发布部门】 浙江省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善政办发〔2005〕149号
【发布日期】 2005-12-21
【实施日期】 2005-12-21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各镇人民政府、县府各部门、直属各单位:
  为加快推进我县农业信息化,切实增强为“三农”服务能力,进一步促进农业科技与生产相结合,推动高效生态农业发展,全面实施农民信箱工程。现将《嘉善县农民信箱工程实施意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五年十二月二十一日
 

嘉善县农民信箱工程实施意见
 

  为有组织、有计划地推进“农民信箱工程”实施,加快农业信息化步伐,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农业信息化的通知》(浙政发(2005)51号)和《关于全面实施百万农民信箱工程的通知》(浙政办发(2005)78号)文件精神,现就我县实施“农民信箱工程”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按照统筹城乡发展的要求,实施“农民信箱工程”,加强农业信息化体系建设和农业信息服务工作,以信息化促进农业产业化,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实现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和农村经济的持续、快速、协调发展。
  二、目标任务
  根据全省实施“农民信箱工程”的要求,达到让农民能够借助电脑和手机短信进行网上交流,快速、便捷、免费地获得各种技术信息、市场信息和系统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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