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抚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的通知
【字体:
【发布部门】 江西省抚州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字号
【发布日期】 2005-12-21
【实施日期】 2005-12-21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抚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
  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国务院第350号令)、《关于进一步加强住房公积金管理的通知》(国发[2002]12号)及建设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住房公积金行政监督办法》(建金管[2004]34号)的规定,为进一步加强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特作如下通知:
  一、强化归集力度,努力扩大住房公积金的覆盖面。
  住房公积金制度是国家为加快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完善住房供应体系,改善中低收入家庭居住条件而实行的一项重要举措,是体现“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坚持以人为本,构建和谐社会的一项法制性保障措施。我市推行住房公积金制度近十年来,工作取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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