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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表彰全省公安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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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辽宁省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辽政发〔2005〕47号
【发布日期】 2005-12-21
【实施日期】 2005-12-21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表彰全省公安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
(辽政发〔2005〕47号)
 
 
各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各直属机构:
  近年来,全省公安机关和广大公安民警在省委、省政府的领导下,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全省工作大局,严密防范、严厉打击境内外敌对势力的破坏活动,深入开展打黑除恶、侦破命案、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等严打整治工作,妥善处置各种群体性事件和重大突发事件,有力地维护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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