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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发改委(物价局)关于加强元旦、春节期间市场价格监管工作的通知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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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部门】
上海市其他机构
【发文字号】
字号
【发布日期】
2005-12-21
【实施日期】
2005-12-21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上海市发改委(物价局)关于加强元旦、春节期间市场价格监管工作的通知
各区、县发展改革委(物价局):
根据中共上海市委办公厅、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本市2006年元旦、春节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沪委办[2005]36号)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做好2006年元旦、春节期间稳定市场价格工作的通知》(发改电[2005]380号)精神,现就加强节日期间本市价格监管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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