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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武汉市2006年绿化工作方案的通知
【字体:
【发布部门】 湖北省武汉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武政〔2005〕60号
【发布日期】 2005-12-22
【实施日期】 2005-12-22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武汉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武汉市2006年绿化工作方案的通知
武政〔2005〕60号


各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市人民政府同意《武汉市 2006 年绿化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00五年十二月二十二日


武汉市2006年绿化工作方案


  一、总体要求
  2006年全市绿化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进一步加快园林绿化建设步伐,继续大力推进“绿满滨水”、“显山透绿”、“景观道路”、“亲民绿化”4 大工程,加强城市生态环境建设,努力彰显城市山、水、林的特色,把武汉建设成为适宜人居和创业的现代化城市。
  二、工作原则
  (一)坚持统一规划的原则。以《武汉市城市绿地系统规划》为指导,突出重点,整体推进,分步实施。
  (二)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按照市民出门 500 米就有一块绿地的要求,建设小森林、小游园、小绿地,降低城区“热岛效应”,营造良好的人居环境。
  (三)坚持工程带动的原则。以城市自然资源保护为重点,围绕城市山、水、林建设,实施 4 大工程,通过切实可行的措施,不断改善城市生态环境,加快城市湿地公园、森林公园等各类公园的建设。
  (四)坚持节约资源的原则。树立城市大绿化观,在尽可能节约土地资源的前提下,提高土地利用效率,发挥园林绿化的最大效益,大力推进立体绿化。
  三、工作目标
  中心城区实施新(扩)建道路绿化带,改造提升 31 条道路绿化带,建设 6 片城市小森林、27 个小游园、22 个街区小绿地,新(续)建 22 个公园(广场),改造提升 13 个公园(广场)绿化水平。各中心城区凡有条件的路段均栽植双排行道树,屋顶绿化 29 处,拆墙透绿 24 处,建设绿地面积 200 万平方米,其中拆迁面积 9.95 万平方米,植树 50 万株;城郊各区完成人工造林 5333.6 万平方米,飞播造林 666.7 万平方米,封山育林 3333.5 万平方米,四旁植树 500万株,建设绿色通道工程 100 公里(具体目标任务分解表附后)。
  四、主要项目
  (一)建设东风、昙华林、厂前村等 6 片城市小森林,建设绿地面积 3.70 万平方米。
  (二)建设车站路、三眼桥、赫山路口、大东门等 27 个小游园,建设绿地面积 12.25 万平方米。
  (三)建设大智街、新河街、红钢城等 22 个街区小绿地,建设绿地面积 1.29 万平方米。
  (四)新(续)建南湖、沙湖、长春观、关山等 22 个公园(广场);改造提升武汉动物园、汉阳公园、青山公园等 13 个公园(广场);完成九峰城市森林保护区马鞍山森林公园核心景区内的拆迁、基础设施建设和村湾改造工作;完成解放公园整体改造工程。
  (五)继续推进垂直绿化,推广阳台绿化,重点实施屋顶绿化29 处。
  (六)新(扩)建江堤中路、武青四干道、黄孝河明渠路等道路绿化;改造提升沿江大道、武珞路、长丰大道等 31 条道路绿化水平,建设绿地面积 21.44 万平方米。
  (七)继续举办好江滩花卉展示周活动,并在展示活动中广泛采用新品种、新技术、新材料。
  (八)继续开展园林小景竞赛活动,中心城区在城市主干道共建设 35 个园林小景,提升城市街道景观。
  (九)在中心城区所有可栽植双排行道树的道路栽植双排行道树,进一步增加城市道路绿量,丰富街景。2006 年计划在 29 条道路栽植双排行道树 1900 余株。
  (十)继续实施中心城区拆墙透绿工程,计划实施拆墙透绿 24处,每个中心城区完成拆墙透绿 2—3 处,使单位绿化与城市绿化融为一体,实现绿化景观资源社会共享。
  (十一)继续推进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武汉新区的绿化建设工作,充分发挥武汉钢铁集团公司、市交委、市水务局、市开发办等单位、部门参与社会绿化建设的积极性;实施汉阳江滩等绿化建设工作。
  (十二)建设苗圃 10 万平方米;实施社会绿化 40 万平方米。
  (十三)推进家园建设行动计划,落实 110 个村湾及通村道路绿化,植树 141 万株;实施黄土路绿化改造工程,绿化道 路 40 公里,绿化改造 200 万平方米,植树 30 万株。
  (十四)续建环城森林生态工程和机场路绿化工程,做好补植补造及连接点造林、重点景观绿化、美化工作,植树 42 万株;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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