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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教育局关于拨给广州市体育传统项目学校训练补贴经费的通知
【字体:
【发布部门】 广东省广州市其他机构  
【发文字号】 穗教体卫艺[2005]31号
【发布日期】 2005-12-22
【实施日期】 2005-12-22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广州市教育局关于拨给广州市体育传统项目学校训练补贴经费的通知
(穗教体卫艺[2005]31号)



各区、县级市教育局:
  根据广州市体育局、广州市教育局《关于命名2005—2008年度广州市体育传统项目学校的通知》(穗体群(2005)35号)及《关于增加广州市体育传统项目学校训练补贴经费的通知》(穗体发(2005)5号)的精神,我局从2005年9月开始每年拨给广州市体育传统项目学校训练补贴经费,越秀区、海珠区、荔湾区、天河区、白云区、黄埔区、番禺区、花都区等8个区辖内的市体育传统项目学校每所补贴600元,从化市、增城市、萝岗区等3个区(县级市)辖内的市体育传统项目学校每所补贴900元。现将2005年的训练补贴经费统一划拨给各区(县级市)教育局,请各区(县级市)教育局转拨至各有关学校(含辖内省、市属中小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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