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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通知
【字体:
【发布部门】 浙江省杭州市其他机构  
【发文字号】 杭政办函〔2005〕336号
【发布日期】 2005-12-22
【实施日期】 2005-12-22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通知
杭政办函〔2005〕336号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地质灾害防治事关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事关建设工程的成败。近年来,我市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部分地区对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重视不够、责任不到位,存在引发新的地质灾害的隐患。一些部门尚未把此项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没有切实履行地质灾害防治职责。根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的有关规定,为进一步做好我市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经市政府同意,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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