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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第一次经济普查主要数据公报(第一号)
【字体:
【发布部门】 上海市其他机构  
【发文字号】 字号
【发布日期】 2005-12-22
【实施日期】 2005-12-22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上海市第一次经济普查主要数据公报(第一号)


  为了全面掌握本市第二产业、第三产业的发展规模、结构和效益等情况,建立健全基本单位名录库及其数据库系统,为研究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提高决策和管理水平奠定基础,根据国务院的统一部署,本市与全国同步开展第一次全国经济普查。这次普查的标准时点为2004年12月31日,时期资料为2004年度。普查对象是在本市境内从事第二产业、第三产业的全部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经营户。普查主要内容包括单位基本属性、从业人员、财务状况、生产经营情况、原材料和能源消耗、科技活动情况等。
  在各级政府的领导下,经过各区县和有关部门及全体普查人员的共同努力,本市经济普查的登记填报及数据审核汇总工作已经完成,根据普查结果将分三次向社会发布普查公报。现将第一号公报发布如下。
  二、法人单位分支机构 6.7 16.3
  (二)按经济类型划分
  从所有制结构看,私营单位增长迅速,国有和集体单位减少幅度较大。2004年末,本市国有2.6万个,与2001年末比较,减少43.9%;集体3.4万个,减少49.3%;股份制3.5万个,减少1.9%;私营27.4万个,增加92.4%;其他内资1.4万个,减少31.6%,港澳台商投资和外商投资2.8万个,增加13.5%(详见表2)。
  表2 按登记注册类型分组的单位数
   单位数(万个) 比重(%) 2004年比2001年增减(%)
  总  计 41.1 100.0 22.2
  内资  38.3 93.2 22.9
  国有  2.6 6.3 -43.9
  集体  3.4 8.3 -49.3
  私营  27.4 66.8 92.4
  股份制  3.5 8.5 -1.9
  其他内资  1.4 3.4 -31.6
  港澳台商投资 0.9 2.1 -14.6
  外商投资  1.9 4.7 33.3
  (三)按行业分布划分
  随着产业结构的调整,本市第三产业单位数增长较快,第二产业有所减少。2004年末,本市第二产业单位数8.2万个,占全部单位数的20%;第三产业单位数32.9万个,占80%。与2001年末比较,第二产业单位数减少2.8%,第三产业单位数增加31.5%。
  在第二产业中,从事工业的单位6.6万个,占全部单位数的16.1%;建筑业1.6万个,占3.9%。在第三产业中,从事批发和零售业的单位17万个,占41.5%;租赁和商务服务业4.7万个,占11.5%;房地产业1.8万个,占4.4%。以上三个行业合计占57.3%(详见表3)。
  表3 单位的行业分布
   全部单位数 (万个) 其中:法人单位(万个)
  总计 41.1 34.4
  第二产业 8.2 7.8
  工业* 6.6 6.3
  建筑业 1.6 1.5
  第三产业 32.9 26.6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0.8 0.7
  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 1.1 0.9
  批发和零售业 17.0 14.1
  住宿和餐饮业 1.0 0.8
  金融业 0.4 0.1
  房地产业 1.8 1.2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4.7 3.8
  科学研究、技术服务和地质勘查业 1.3 1.3
  水利、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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