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律师咨询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法律法规 >> 法律文章
海南省五指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五指山市拥军优属暂行规定》的通知
【字体:
【发布部门】 海南省其他机构  
【发文字号】 五府〔2005〕50号
【发布日期】 2005-12-23
【实施日期】 2005-12-23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海南省五指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五指山市拥军优属暂行规定》的通知
五府〔2005〕50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市政府直属各单位:

  《五指山市拥军优属暂行规定》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五年十二月二十三日

 

五指山市拥军优属暂行规定

 

  为了进一步做好新时期拥军优属工作,巩固和发展军政军民团结的大好局面,有力地推动五指山地区国防和经济建设的协调发展,构建和谐社会。根据国家、省拥军优属工作有关政策、法规和《通什市拥军优属暂行规定》,结合实际,特制定以下规定:

分享到:
无需注册,30秒快速免费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