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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照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清理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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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山东省日照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日政办发[2005]67号
【发布日期】 2005-12-23
【实施日期】 2005-12-23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日照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清理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工作的通知


各区县人民政府,日照经济开发区、山海天旅游度假区管委,市政府各部门,各高等院校,市属各企事业单位,国家、省属驻日照各单位:
  今年以来,我市以清理政府投资项目拖欠为重点,大力开展清欠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果。截至目前,全市5.3亿元拖欠工程款已清理5.17亿元,清欠比例为97.12%,政府投资项目清欠比例达99.19%,案件处理率达100%,未出现因拖欠问题引发的越级上访和群体上访等不良事件。但我市的清欠工作仍面临不少困难和问题,有的项目拖欠情况复杂,解决难度较大。为切实解决好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问题,确保元旦、春节期间社会稳定,保证2006年全部完成清欠任务,特作通知如下:
  一、集中力量,切实做好元旦、春节期间的清欠工作
  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利用节前的有限时间,坚持清欠工作目标不动摇,坚持政府负总责不动摇,坚持谁拖欠谁偿还的原则不动摇,坚持清欠与防范并重不动摇,采取有效措施,全面加快清欠进度。
  (一)开展专项检查活动。各级政府在节前要组织劳动保障、监察、建设、财政、工会等部门、单位,对辖区内所有在建工程和去年以来的竣工工程进行全面排查,查清工程款支付和农民工工资发放情况,对存在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的,要采取有效措施及时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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