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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无锡市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编制工作的通知
【字体:
【发布部门】 江苏省无锡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锡政办发[2005]167号
【发布日期】 2005-12-23
【实施日期】 2005-12-23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无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无锡市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编制工作的通知


各市(县)和各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建立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机制,提高政府保障公共安全和处置突发公共事件的能力,既是政府全面履行职能的一项紧迫任务,也是政府职能转变的迫切需要。编制好无锡市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建立和完善我市应急预案体系和应急机制,对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保持社会稳定,促进经济社会快速协调健康发展都将产生深远的影响。
  根据全省应急工作座谈会精神,按照市政府第45次常务会议要求,依据《省(区、市)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框架指南》(国办[2004]39号)、《关于实施江苏省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的决定》(苏政发[2005]92号)、《无锡市人民政府常务会议纪要》(锡政纪[2005]1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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