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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宏州人民政府关于开展第二次全国农业普查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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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云南省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德政发〔2005〕348号
【发布日期】 2005-12-23
【实施日期】 2005-12-23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德宏州人民政府关于开展第二次全国农业普查的通知
 
 
各县市人民政府,州直各单位:
 根据国家普查项目和周期安排的有关规定,全国决定于2006年底开展第二次全国农业普查。按照《云南省人民政府转发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二次全国农业普查文件的通知》(云政发(2005)174号)要求,为搞好我州此次普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开展第二次全国农业普查的重要意义
  开展第二次全国农业普查是在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农业农村工作和“三农”问题,不断推进农业产业结构战略性调整,实现农民收入持续稳定增长,加快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步伐的新形势下开展的一项重要普查工作。做好我州第二次全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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