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浦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浦江县重大交通事故应急预案的通知
【字体:
【发布部门】 浙江省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浦政办发〔2005〕128号
【发布日期】 2005-12-23
【实施日期】 2005-12-23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浦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浦江县重大交通事故应急预案的通知
浦政办发〔2005〕128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
 《浦江县重大交通事故应急预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OO五年十二月二十三日

浦江县重大交通事故应急预案


  一、总 则
  为提高处置道路交通重大事故的快速反应能力,严厉打击道路交通违法犯罪行为,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确保全县道路交通安全畅通有序,结合我县实际,特制订本应急处置预案。
  二、重大交通事故的分类
  按照重大交通事故严重性和紧急程度,分为一般(Ⅳ级、死亡1人)、较重(Ⅲ级、死亡2人)、严重(Ⅱ级、死亡3人以上10人以下)和特别严重(Ⅰ级、死亡10人以上)四级,并依次用蓝色、黄色、橙色和红色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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