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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编制2006年地方财政预算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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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江苏省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苏政发〔2005〕116号
【发布日期】 2005-12-24
【实施日期】 2005-12-24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编制2006年地方财政预算的通知

 

 

各市人民政府,省各委、办、厅、局,省各直属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的有关规定和《国务院关于编制2006年中央预算和地方预算的通知》(国发(2005)37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现就编制2006年地方预算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编制2006年地方预算的指导思想

  2006年是实施“十一五”规划的开局之年。国内外经济发展环境总体有利,我省经济有望继续保持稳定快速增长的好势头,全省财力也将持续增强。但明年财政工作仍面临不少新情况:一方面减收的因素增多,房地产开发增长放缓、企业盈利空间受生产要素价格上涨的挤压以及有些方面税收政策的调整,都会使全省税收增长减缓。另一方面增支压力加大,外贸出口快速增长,专项上交中央支出将相应增加,全面免除农村义务教育杂费,提高农村新型合作医疗补助标准,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加大社会事业投入,落实就业再就业政策,完善社会保障制度,都需要财政继续增加安排支出。因此,做好明年的财政工作,必须认真落实各项增收节支措施,加强非税收入规范管理,进一步完善财政体制,努力保持财政收入稳定增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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