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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城市化发展监测评价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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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山东省济宁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济政办发〔2005〕70号
【发布日期】 2005-12-24
【实施日期】 2005-12-24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济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城市化发展监测评价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济宁高新区、曲阜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直属机构:为及时科学地监测我市城市化发展进程,全面系统地反映我市城市化发展水平,按照省政府统一部署,自2006年起在全市建立城市化发展监测评价制度。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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