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凉山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凉山州处置重特大森林火灾应急预案》的通知
【字体:
【发布部门】 四川省凉山彝族自治州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凉府办发〔2005〕117号
【发布日期】 2005-12-25
【实施日期】 2005-12-25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凉山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凉山州处置重特大森林火灾应急预案》的通知

各县市人民政府,州级有关部门:
  现将修订后的《凉山州处置重特大森林火灾应急预案》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00五年十二月二十五日

凉山州处置重特大森林火灾应急预案

  一、总则
  (一)编制目的
  为提高控制重特大森林火灾的能力,规范全州森林防火组织指挥程序和紧急处理办法,建立科学有序的扑火运行机制,确保实现迅速安全高效地扑灭森林火灾,把森林火灾造成的损失降到最低限度,结合我州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二)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国务院森林防火条例》、《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和《国家林业局处置特大森林火灾事故预案》,以及相关文件、规定编制。
  (三)工作原则
  1.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在州委、州政府的领导下,州护林指挥部负责制定和协调组织实施本预案,各地也要建立健全“分级负责、条块结合、属地管理为主”的应急管理体制。要实行行政领导责任制,各级政府主要领导是处置本行政区突发重特大森林火灾的第一责任人。各森工企业局的施业区和天保管护区发生森林火灾,要在当地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实施扑救。
  2.预防为主,积极消灭。坚持预防与应急相结合,在森林防火期,经常性地做好应对突发森林火灾的思想准备、机制准备和工作准备。应急情况下实行特事特办,急事先办。
  3.以人为本,群防群控。要把安全扑火放在第一位,切实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和森林资源的安全,设法避免人员伤亡。建立群防群控机制,奖励防火扑火有功人员,追究不按规定履行处置职责的单位和个人。
  4.快速反应,协同应对。建立联动协调制度,整合各方面力量,形成处置重特大森林火灾的快速反应机制,确保发现、报告、指挥、处置等环节紧紧相扣,做到应急迅速,应对正确,处置果断,效果明显。
  (四)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处置凉山州境内发生的重特大森林火灾和一般森林火灾。
  二、组织指挥体系及其职责
  (一)组织机构
  1.州护林防火指挥部,由各成员单位组成。指挥长由州政府分管副州长担任;副指挥长由凉山军分区、州政府办公室、州林业局、武警凉山森林支队的领导担任。成员为相关单位负责人。
  2.州护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为州指挥部的办事机构,设在州林业局内,承担全州森林防火和应急处置指挥的日常工作。
  3.成员单位:凉山军分区、州政府办公室、州林业局、武警凉山森林支队、州公安局、州气象局、州教育局、州财政局、州旅游局、州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州救灾办、州广播电视局、《凉山日报》社、州无线电管理处、武警凉山支队、西南航空护林总站西昌站、州飞播局。
  (二)应急职责
  1.指挥部及其办公室职责:
  森林火灾发生后,指挥长或委托副指挥长赶赴火场进行指挥,成立现场指挥部,制定或批准扑救方案,组织人员扑救。
  指挥部办公室负责应急预案的制订和实施;与火灾发生地保持联系,全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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