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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环县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的意见
【字体:
【发布部门】 浙江省其他机构  
【发文字号】 字号
【发布日期】 2005-12-26
【实施日期】 2005-12-26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玉环县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的意见


为加快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切实解决农民饮水安全问题,促进城乡协调发展,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实施“千万农民饮用水工程”的通知》(浙政办发(2004)27号),现结合我县实际,提出如下意见:
  一、工程建设目标和建设标准
  (一)工程目标。根据《玉环县“十一五”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规划》,计划从2006年到2010年在5年间扩建3座水厂,通过县自来水有限公司的管网延伸辐射到周边农村,以及建设山区海岛区域性集中式供水工程,使全县95%的村居(社区)饮水安全得到保障。
  (二)建设标准。通过工程性措施,水量满足所涉及区域的生活需要和镇乡工业区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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