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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物价局、财政厅、交通厅关于延长鸡西穆棱河大桥车辆通行费征收期限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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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黑龙江省其他机构  
【发文字号】 黑价联字〔2005〕92号
【发布日期】 2005-12-26
【实施日期】 2005-12-26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黑龙江省物价局、财政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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