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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市科技进步奖评选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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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湖北省其他机构  
【发文字号】 利政发[2005]63号
【发布日期】 2005-12-26
【实施日期】 2005-12-26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利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市科技进步奖评选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各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
  为鼓励”十五”以来在科技事业中作出突出贡献的人员,充分调动广大科技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推动我市科技进步,加快”科教兴市”战略的实施步伐,在全市形成依靠科技进步,实现经济社会较快、健康和可持续发展,市人民政府决定在全市开展科技进步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科技进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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