溧阳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 各镇人民政府,市各办局、直属单位: 为切实加强我市食品安全工作,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促进经济健康发展,维护社会稳定,根据《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定》(苏政发[2005]10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订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牢固树立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思想,全面落实上级关于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一系列要求,进一步增强责任感、使命感,全面、认真履行管理职责,切实把食品安全工作放在突出位置抓紧抓好。按照“全市统一领导、镇(区)属地负责、部门指导协调、各方联合行动”的总体要求,突出重点,加强协调,落实责任,在抓好专项整治的同时,强化日常监管;建立健全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和失信惩戒机制,引导企业诚信守法;加大正面宣传力度,加强社会舆论监督,保障人民群众的饮食安全和身体健康。 二、工作目标 以实施食品放心工程为主线,紧紧围绕种植养殖、生产加工、市场流通、餐饮消费四个环节,强化监管监测,促使我市食品生产经营秩序得到明显好转,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和有毒有害食品的违法行为得到有效遏制,大案要案及时查处,人民群众饮食消费安全感增强,食品企业的安全责任意识进一步提高,食品产业持续健康发展,人民群众食品安全和健康需求不断得到满足,为力争“两个率先”、实现富民强市保驾护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