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溧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2005年度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补助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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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江苏省其他机构  
【发文字号】 溧政发〔2005〕178号
【发布日期】 2005-12-26
【实施日期】 2005-12-26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溧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2005年度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补助工作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市各办局、直属单位:
  为有效缓解农村居民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现象,根据《溧阳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管理办法》(溧政发[2004]181号)精神,结合全年全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资金的运行情况,经研究,现就做好2005年度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补助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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