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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表彰奖励省级卫生城市卫生县城的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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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陕西省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陕政函〔2005〕199号
【发布日期】 2005-12-26
【实施日期】 2005-12-26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表彰奖励省级卫生城市卫生县城的通报

陕政函〔2005〕19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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