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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06年湖北省应急管理工作要点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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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湖北省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鄂政办发〔2005〕128号
【发布日期】 2005-12-26
【实施日期】 2005-12-26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06年湖北省应急管理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市、州、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
  《2006年湖北省应急管理工作要点》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二○○五年十二月二十六日
 

2006年湖北省应急管理工作要点
 

  2006年,全省应急管理工作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党的十六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全国、全省应急管理工作会议精神,全面推进,重点突破,以“一案三制”(预案、体制、机制、法制)建设为重点,深入开展应急管理工作,进一步提高应对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能力和水平,构建和谐湖北,打造平安湖北。主要做好以下工作:
  一、建立完善应急预案体系
  建立健全社会预警体系,加强应急管理对全面履行政府职能,提高预防和处置突发公共事件的能力,保障公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维护社会稳定,具有重要意义。当前,要以提高预案编制的完备性和应用的可操作性为重点,抓紧我省应急预案体系建设,全面完成省级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的编修工作,推动全省各地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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