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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卫生局关于本市开展2006年消灭脊髓灰质炎和消除麻疹强化免疫活动的通知
【字体:
【发布部门】 上海市其他机构  
【发文字号】 字号
【发布日期】 2005-12-26
【实施日期】 2005-12-26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上海市卫生局关于本市开展2006年消灭脊髓灰质炎和消除麻疹强化免疫活动的通知


各区县卫生局、上海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为了提高人群的免疫水平,阻断脊髓灰质炎(简称“脊灰”)野病毒和麻疹病毒的输入与脊灰疫苗衍生病毒在人群中的传播和循环,维持本市无脊灰状态和降低麻疹的发生率,根据《卫生部关于进一步做好维持无脊髓灰质炎状态有关工作的紧急通知》(卫发电(2005)53号)精神,针对2005年本市麻疹发病显著升高特点以及根据本市麻疹流行特征,我局决定在本市继续开展维持无脊灰的强化免疫活动,并开展消除麻疹强化免疫活动。
  根据本市实际情况,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制定了《2006年上海市消灭脊髓灰质炎和消除麻疹强化免疫活动实施方案》,请各区县、各有关单位按照方案要求认真组织实施。
特此通知。
上海市卫生局
二○○五年十二月二十六日
附件:2006年上海市消灭脊髓灰质炎和消除麻疹强化免疫活动实施方案
  为了提高人群的免疫水平,阻断脊髓灰质炎野病毒和麻疹病毒的输入与脊灰疫苗衍生病毒在人群中的传播和循环,维持本市无脊灰状态和降低麻疹的发生,根据《卫生部关于进一步做好维持无脊髓灰质炎状态有关工作的紧急通知》(卫发电(2005)53号)精神,以及2005年本市麻疹发病的流行病学特点,在做好无脊灰维持工作的同时,开展本市麻疹控制和消除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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