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06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
各林场、管理区,市直各单位:
现将《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06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05]35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节假日期间,各地各部门要按照国务院的安排和要求,认真做好值守应急和安全保卫等工作,确保人民群众度过欢乐祥和的节日假期;任何单位不得借机组织公款旅游活动,切实搞好廉政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