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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防震减灾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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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江苏省南通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通政发[2005]81号
【发布日期】 2005-12-27
【实施日期】 2005-12-27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南通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防震减灾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
关于加强防震减灾工作的通知》(国发(2004)25号)和《省政府关于加强防震减灾工作的通知》(苏政发(2005)20号)精神,切实加强我市防震减灾工作,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全市防震减灾工作的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
  我市东临黄海,南濒长江,处于长江中下游——南黄海地震带,与南黄海老震区毗邻,多年来一直是国家地震重点监视防御区之一。据预测,未来一个时期我省地震形势仍然比较复杂、严峻,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和经济社会发展面临着地震灾害的潜在威胁,因此,防震减灾工作必须做到居安思危,常抓不懈。近年来,各地各有关部门认真贯彻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把防震减灾工作作为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积极推进地震监测预报、震灾预防、紧急救援三大工作体系建设,取得了明显进展。但我市的防震减灾工作还存在不少问题和薄弱环节,主要表现在:县(市、区)防震减灾工作机构建设还需要完善,全市地震工作队伍建设有待加强;部门管理职能存在交叉现象,震害预防管理还不到位,不少基础设施、重大建设工程设防标准不高;经费投入不足,防震减灾基础建设滞后,城市综合防御能力亟待加强;社会公众防害意识比较薄弱,农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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