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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人民政府关于编制2006年预算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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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广西自治区南宁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字号
【发布日期】 2005-12-27
【实施日期】 2005-12-27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南宁市人民政府关于编制2006年预算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市直各委、办、局(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广西壮族自治区预算监督条例》和《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编制2006年预算的通知》的有关规定和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现就编制2006年预算问题通知如下:
  一、2006年财政经济形势和编制2006年预算的指导思想
  2006年是“十一五”规划实施的第一年,我市国民经济将继续保持良好的发展势头。由于国家采取一系列加强和改善宏观调控的政策措施,使经济运行中不稳定、不健康因素得到有效抑制,我市经济发展将面临较好的国内经济环境;随着“十一五”规划的实施,我市在区域合作的地位日益突出,2006年我市国民经济将继续保持较快增长。
  随着经济的进一步发展,2006年财政收支规模将进一步扩大,但减收增支政策较多,财政收支矛盾仍相当突出。从财政收入情况来看,宏观调控政策对投资的抑制作用将进一步显现,实施西部大开发、工业化和城镇化及促进就业再就业等相关的税收优惠政策,个人所得税工薪所得费用扣除标准提高等将影响财政收入的增长。从财政支出来看,完善社会保障制度和支持再就业,进一步推进农村综合改革试点,确保农业、科技、教育等法定支出增长,加大缓解县乡财政困难力度,改革公务员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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