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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组织开展元旦、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大检查的紧急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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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上海市其他机构  
【发文字号】 沪安委办〔2005〕39号
【发布日期】 2005-12-27
【实施日期】 2005-12-27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上海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组织开展元旦、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大检查的紧急通知


市安委会委员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认真抓好今冬明春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依照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加强本市今冬明春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要求,在全市范围组织开展以查“三违”(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查隐患、查制度、查应急预案等为主要内容的安全大检查,为期二个月时间,现就有关大检查事项通知如下。
  一、安全大检查的组织安排与重点领域
  1.危险化学品生产、运输、储存、使用、经营、废弃物处置环节的安全管理,防治水污染的应急措施与预案以及生产、储存企业现场管理、值班到岗等检查,尤其是液氯、液化石油气、液氨、剧毒溶剂、易制毒品的管理。
  由市安监局牵头组织拟定联合检查方案,市环保局、市水务局等单位参加。
  2.闲置厂房租赁场所擅自改变房屋结构,消防设施不足,疏散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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