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律师咨询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法律法规 >> 法律文章
招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全市生猪屠宰和肉品市场治理整顿工作的意见
【字体:
【发布部门】 山东省烟台市其他机构  
【发文字号】 招政办发[2005]98号
【发布日期】 2005-12-27
【实施日期】 2005-12-27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招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全市生猪屠宰和肉品市场治理整顿工作的意见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经济开发区管委,市政府各部门: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生猪屠宰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切实加强生猪屠宰和肉品市场管理,保证生猪产品质量,防止生猪疫病传播,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市政府决定从2006年1月起开展阶段性集中整顿生猪屠宰和肉品市场活动,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任务目标
  指导思想: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提高肉品质量安全为核心,以规范肉类市场秩序为重点,进一步强化生猪定点屠宰和肉品市场管理,让城乡居民真正吃上“放心肉”。
  任务目标:通过对全市生猪屠宰和肉品市场进行阶段性集中清理整顿,使我市生猪屠宰及肉品市场管理秩序有明显的改善,生猪进点屠宰率、生猪产品合格率有明显的提高,私屠滥宰现象从根本上得到遏制,杜绝病害肉、注水肉上市,避免
分享到:
无需注册,30秒快速免费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