襄樊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绿化委员会关于深入开展创建绿化模范城市活动实施意见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 市绿化委员会《关于深入开展创建绿化模范城市活动的实施意见》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二OO五年十二月二十七日 关于深入开展创建绿化模范城市活动的实施意见 为拓展创建“全国绿化模范城市”活动内容,进一步加快城区和城郊造林绿化步伐,提高我市城市绿化水平,建设优良城市生态环境,根据“全国绿化模范城市”检查团专家的意见和建议,结合我市实际,现就深入开展创建绿化模范城市活动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关于加快林业发展的决定精神,坚持以人为本,牢固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建设绿色襄樊、生态襄樊为目标,以创建“全国绿化模范城市”为契机,以争创“绿化模范单位”、“绿色社区”为载体,巩固创建“全国绿化模范城市”成果,提高城市绿化水平,改善城市生态环境,为构建人与自然相和谐的绿色家园,提升城市形象,提高居民工作和生活环境质量,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营造良好的生态环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