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安全工作大检查切实维护社会稳定的通知
乌鲁木齐县、各区人民政府,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市属各委、局、办,县级事业单位、大中型企业: 自治区人民政府于12月23日召开了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贯彻落实12月21日国务院常务会议精神,安排部署今冬明春安全生产工作。12月25日乌昌党委2005年第二次全体(扩大)会议强调采取有力措施贯彻落实自治区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切实做好今冬明春和“三节两会”期间乌昌地区安全生产和社会稳定工作。12月26日,市长工作例会就落实自治区和乌昌党委关于做好安全和社会稳定工作的精神要求做出了安排部署,决定在12月9日市人民政府第七次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安排部署的基础上,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一次安全工作大检查,确保我市今冬明春尤其是“三节两会”期间的社会稳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 2005年12月28日至2006年1月28日。 二、检查方式和检查对象 (一)市领导分别带队,对各自分管口的社会稳定、安全工作进行督查和重点抽查。各区(县)领导分别带队,对各自分管口的社会稳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