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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财政厅、辽宁省物价局转发《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对家禽业减免部分政府性基金和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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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辽宁省其他机构  
【发文字号】 辽财非[2005]703号
【发布日期】 2005-12-27
【实施日期】 2005-12-27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辽宁省财政厅、辽宁省物价局转发《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对家禽业减免部分政府性基金和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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