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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卫生厅关于将自治区卫生厅直管的内蒙古电力学校等10所学校卫生监督管理工作实施属地管理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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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内蒙古自治区其他机构  
【发文字号】 内卫法监字〔2005〕433号
【发布日期】 2005-12-27
【实施日期】 2005-12-27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内蒙古自治区卫生厅关于将自治区卫生厅直管的内蒙古电力学校等10所学校卫生监督管理工作实施属地管理的通知
内卫法监字〔2005〕43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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