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卫生厅关于将自治区卫生厅直管的内蒙古电力学校等10所学校卫生监督管理工作实施属地管理的通知
【发布部门】
内蒙古自治区其他机构
【发文字号】
内卫法监字〔2005〕433号
【发布日期】 2005-12-27
【实施日期】 2005-12-27
内蒙古自治区卫生厅关于将自治区卫生厅直管的内蒙古电力学校等10所学校卫生监督管理工作实施属地管理的通知 内卫法监字〔2005〕433号
特别声明: 本网站内容,未经书面允许,不得转载。经允许转载的,请务必注明出处和原始作者。文章版权归文章原作者所有。如果本站转载的文章有版权问题请联系编辑人员,我们尽快予以更正。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