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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做好元旦、春节期间价格监管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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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北京市其他机构  
【发文字号】 京发改[2005]2710号
【发布日期】 2005-12-27
【实施日期】 2005-12-27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做好元旦、春节期间价格监管工作的通知
京发改[2005]2710号


  为了确保北京市民平安祥和地欢度“两节”,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做好2006年元旦、春节期间稳定市场价格工作的通知》(发改电[2005]380号)文件精神,现就做好2006年元旦、春节期间价格监管有关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做好“两节”期间市场价格监管工作
  各区县价格主管部门要从维护改革发展稳定大局的高度,充分认识做好“两节”期间市场价格监管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把这项工作作为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维护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一件大事来抓,作为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五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的重要措施来抓,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周密安排,确保节日期间市场价格基本稳定,为广大人民群众特别是生活困难的群众过好“两节”创造良好的市场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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